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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时间:2020-06-01 16:52:05  来源:  作者: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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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办事处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4名。具体岗位为:

1.综合岗位2名。

2.会计、审计岗位1名。

3.网络管理岗位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河北省省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

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6月1日之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选调工作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7.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各报考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①综合岗位不限专业;②会计、审计岗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本专业岗位2年(含)以上,现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③网络管理岗位限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类专业,且从事本专业岗位2年(含)以上,现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以上岗位均需长期在外出差,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提拔任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

填写《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在个人承诺栏内签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或户口页)、学历证书等扫描成PDF文件,连同电子版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日00:00—6月15日24:00

报名邮箱:972461050@qq.com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报名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笔试

1.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绿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3.公布笔试结果。笔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名,每个岗位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由办事处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调人选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无论哪个环节,凡出现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办事处机关纪委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联系电话:010-83364244 010-83364247

18800115560 19933133399

监督电话:010-83364280 13673236777

报名表下载邮箱:hbzjbjgdw@163.com

邮箱登录密码:zjb83364244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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