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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1、应届毕业生 ①2020年全日制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委培生; ②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全面; ③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往届毕业生 ①大学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 ②一直从事高中教学一线工作,获得省、市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过程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正式入职前取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起始日期:2019年11月23日上午8点;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下午5点。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 应聘人员先扫描“二维码”,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②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初审及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雄安校区雄县中学对照招聘条件逐个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不予通知。同一报考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本批次该岗位计划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聘。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雄安校区雄县中学的招聘要求参加笔试,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6所部属师范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参加笔试,面试合格后优先聘用); 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在校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或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说课及现场答辩,考生按抽到的题目内容进行现场说课,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说课表现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按4:6比例相加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是进班授课,进入本阶段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不计算面试成绩,视为自动放弃。 体育学科面试第一阶段的形式及内容见附件一。 3、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相加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列前。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雄安新区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3、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本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所有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招聘的免费师范生(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3、其他招聘教师,采用人事代理方式。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4、本科“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史、理工类毕业生,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雄安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5、为每一位聘用老师提供免费住宿。 相关信息: 1、本招聘公告由天津一中雄安校区雄县中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13603286233 13931363535 13933273186 3、招聘邮箱:xxzx0634@163.com 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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