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教育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安新县昊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生态环境辅助人员15人公告
时间:2019-08-09 15:51:40  来源:  作者:小明

 为满足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生态环境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15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7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保及相关专业、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长期坚持基层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限雄安三县及保定市户籍。
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8月12日至08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安新县安新镇育才西路67号,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一楼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3张。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报名考务费100元(不包含体检费用)。
2.综合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考试内容: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和环保专业知识的考查,内容涵盖环保国情、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基础、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考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公布。依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范围的顺序为:①全日制院校学历层次高的;②毕业时间早的;③环保类专业的。
3.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考核
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公示
对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依次递补;试用期满后与安新县昊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比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按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按本人实发工资的12%为缴费基数),个人部分本人自行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
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公示时间自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4日)
 
                                               安新县昊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531号 市委党校11楼 网站备案:冀ICP备2021011438号-1

Copyright:明职教育 联系电话:0312-5886940 15512259015 咨询QQ:268145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