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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0名招聘公告
时间:2019-09-19 09:44:44  来源:  作者: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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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经保定市清苑区政府同意,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原则。

3.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总人数20名,其中男12名,女8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愿从事综合窗口工作;

2、保定市区户籍,年龄在37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1年9月1日之后)。

3、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需开具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身心问题。无残疾、无纹身、无烟疤、刀痕等明显外伤;无重听无色盲;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时间:2019年 09 月 23 日— 09 月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共 5 天。

2.报名审核地点:

清苑:清苑区人民政府招待处(清苑宾馆) 1001 室,现场报名审核。

咨询电话:18031282136;18031219779;18031213260;

0312-5300896。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六张。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请勿手写),自己贴好照片,剩余照片背面写上名字,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不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表电子版下载邮箱:lianchenglaowu319@163.com密码:03125953953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9年  09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领取地点:清苑区人民政府招待处 1001 室。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政务服务综合业务知识。

面试。面试采用提问形式,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三)体检

1.依照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统招全日制者。

2.体检在清苑区第五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优先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统招全日制者。

(四)、考察考核

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派遣费用。

1、月基本工资1650元,绩效工资每月300元。 

2、社会保险: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统一从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行政审批局负担,另补充大病医疗保险每年120元(单位承担60元,个人承担60元)及意外伤害保险50元(单位承担)。

3、招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由区行政审批局按月拨付到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和缴纳。

六、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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