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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雄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公告
时间:2020-07-28 14:23:40  来源:  作者: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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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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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8月5日下午17:00
(二)报名网址:http://47.97.159.232:9797/
(三)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上传附件内容要求: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身份证、退伍证。(证件需合并为一张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下午5:00。(缴费设置为网银支付,支付时备注好报名人身份证号。)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微信群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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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项目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雄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雄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岗位津贴、值班加班补贴、绩效等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最高1000元每月。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12-5821110、0312-61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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